为规范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流程,保障推免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2〕59号)、《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业成绩核对和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等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本科人才培养及各专业办学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2027届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级五年制)
第二条 工作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择优遴选、公平公正、全程公开、规范严谨的原则,以学业成绩为核心、综合素质为补充,综合评价学生学业水平、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严格执行学校政策标准,杜绝违规操作。
第三条 工作组织架构
1.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学生工领导任副组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辅导员为成员,统筹推进全院推免各项工作,审定推免细则、排名结果、加分名单及最终推荐名单。
组 长:李建华(院长)
副组长:邱家章(副院长)、胡盼(教学委员会主任)
成 员:谭瑶(学工副书记)、刘铭(研究生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王建锋(系
主任)、曹永国(系主任)、冯新(系主任)、王宏娟(共:9人)
2. 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纪检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程监督推免工作全流程,受理学生异议申诉,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组 长:饶家辉(书记)
成 员:张乃生(督学)、王化磊(副院长)、付国策(学生)、张巧灵(纪委委员与教师代表)(共:5人)
推荐工作由教学办/团学办负责组织,接收工作由研究生与科研办负责。
3. 成立素质成果审核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7名具备教授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学生素质类项目成果的审核、答辩评审、成果认定及分值核定工作,所有评审意见签字留档备查。
4.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本年度推免选拔,须全程回避相关工作。
第二章 推免申报基本条件
第四条 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2.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未受到学校各类纪律处分或处分已完全解除。
3. 遵守学校及学院推免工作规定,诚信参与选拔,主动配合成绩核对、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 学业成绩基本条件
1. 学业成绩统计区间:五年制2022级学生为第一至第八学期,涵盖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必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
2. 绩点要求:申请普通推免(含直博生)、专项推免补偿计划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2.5;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2.3。
3. 课程补考重修要求:普通推免、专项推免补偿计划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允许1门必修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且须在本年度推免工作启动前重修合格;研究生支教团学生最多允许2门必修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且须在推免启动前重修合格。
4. 成绩核算规则:学业排名以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成绩、素质加分均不参与学业成绩排名计算;经本科生院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核算排名。
5. 校际交流学生要求:须完成学校学分认定,认定学分不少于培养方案必修、限选总学分的95%,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情况核算,具体以本科生院认定结果为准。
第六条 外语能力条件
1. 非外语专业学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校内必修外语课程平均成绩≥75分;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托福≥80分;雅思≥6.0分;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
第三章 学业成绩核算与排名规则
第七条 学业成绩核算范围
1. 计入学业排名成绩:培养方案规定前四学年全部必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大学英语仅英语III、IV课程成绩计入排名。
2. 不计入学业排名成绩:军事理论、军事训练、体育课程成绩,各类通识任选课程成绩。
3. 学院限定选修课程清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确定,于9月2日16:00前在学院官网公示7日,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第八条 学业排名选拔线标准
1. 普通专业学生(普通推免、专项补偿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学业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25%。
2. 卓越人才教育计划专业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30%。
3. 全院所有应届本科学生必须参与本专业学业成绩排名,学院不得剔除违纪、放弃推免学生名单重新排名,不得递补未入围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及各专业选拔线于9月4日16:00前公示,公示期7日。
第四章 素质类项目加分管理办法
第九条 加分项目范围
素质类加分项目包含五大类别:科研学术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所有项目成果须为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真实有效、有据可查。
第十条 材料提交与审核时间
1. 学生素质成果材料自愿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补充、修改材料。
2. 学院于2026年9月5日集中开展材料审核、成果答辩工作,所有申报加分学生须全员参与答辩。
第十一条 审核与答辩规则
1. 专家审核小组对申报成果进行严格核查,重点排查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问题,聚焦成果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实际贡献,实行科研成果代表作评价制度。
2. 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公开透明,学生现场汇报成果详情、创新亮点及个人贡献,评委出具书面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 材料审核不通过、未按时答辩、答辩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本年度素质加分资格。
第十二条 加分分值规则
1. 分值上限:普通学生素质项目累计加分最高0.4GPA;体育竞赛体系学生累计加分最高1.0GPA。
2. 计分规则:同类成果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值;不同类别成果可累加计分。
3. 加分公示:素质加分名单于9月6日16:00前在学院官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综合成绩核算。
第五章 综合成绩与综合排名
第十三条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学生综合成绩=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素质类项目加分分值
第十四条 综合排名规则
1. 全院所有应届本科学生全员参与本专业综合排名,排名名单完整无删减,严禁剔除、递补学生调整排名。
2.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纯学业GPA高低排序。
3. 普通推免、专项推免补偿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学生执行统一综合排名及选拔线标准。
4. 全院综合排名及各专业选拔线于2026年9月6日16:00前公示,公示期7日。
第六章 工作时间节点与材料报送
1. 9月2日16:00前:完成学院推免实施细则、限定选修课程清单公示,提交细则纸质版、电子版(Word+盖章PDF)及公示网址至本科生院。
2. 9月4日16:00前:受理学生第六学期(五年制第八学期)成绩复核申请,完成全院学业成绩排名及选拔线公示。
3. 9月5日:完成素质成果材料审核、现场答辩、成果认定工作。
4. 9月6日0时:系统关闭学业成绩更正通道,不再受理任何成绩修改。
5. 9月6日16:00前:完成素质加分名单、全院综合排名公示,汇总所有材料打包报送本科生院。
第七章 公示、申诉与监督
第十五条 全程公示制度
推免细则、限选课程清单、学业成绩排名、素质加分名单、综合排名及选拔线等所有关键材料,均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单次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信息完整可查。
第十六条 异议申诉机制
公示期间,学生对成绩、排名、加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学院推免监督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及佐证依据。学院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并予以书面答复,申诉处理结果为学院最终认定结果。
第十七条 违规处理
1. 学生存在材料造假、隐瞒信息、学术不端、恶意申诉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申报及入选资格,通报全院,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 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违规操作、隐瞒信息等行为,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政策适用
本细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2〕59号)及学校2027年推免相关通知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细则效力
本细则由动物医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示之日起生效,仅适用于我院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
第二十条 特殊情况处理
推免工作中出现的特殊、疑难问题,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定。
动物医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