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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信息来源:动物医学学院 发布日期:2019-03-22

根据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简称“办法”)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负责监督和领导复试、录取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长:刘明远 王彦清

副组长:雷连成

员:栾志伟 饶家辉 马春峰 刘国文 贺文琦 邱家章 李建华 付本懂 王新平 丁壮

2、各系、所成立以学科、专业方向为单位5-7人的复试小组,经学院审核后,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非复试小组的导师可以参加面试进行旁听,复试全程必须由本专业教师(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除外)负责书面记录和录音(录像)并上交存档。

3、成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小组人员组成:

长:栾志伟

员:雷连成、李棕松、王璨及各复试组秘书

4、学院实行监督机制,成立监督检查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及纪委成员全程参与,对复试工作进行实时监督检查。

长:饶家辉

员:张学明、冯新

三、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2、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学校分数线要求,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夏令营生需参加面试)。

3、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4、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复试。

5、学校免试推荐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必须按复试时间到校报到并确认信息。

四、复试准备工作

1、召开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细则。

2、由各系、学科确定参加复试小组成员及秘书。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各系、学科须将本单位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于321日前报学院,以便学院在考生报到后复试前将有关事项张贴或上网公布。

3、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应做好保密。复试试题、答案均应出AB两套,由学院随机抽取使用。复试试题、答案、试卷应存档。出题教师由学院统一在考前依据《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人员确定办法》确定,各学科及任课老师不得进行辅导等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4、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复试工作人员(包括复试评委和记录人员)、命题教师须与学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5、组织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有问题考生要及时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限期对考生予以答复。资格审查时,应按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明确审查的具体项目与内容,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应由审查人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保存三年。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供1篇以上(含1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6、体检与复试报到次日或后日进行,地点为西校区医院,自备体检费55元。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主要方式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聘请公共外语专业教师进行考试,每人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总分50分(其中听力30分、口语20分)。

2)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由学院统一安排,跨学科考生须加试-兽医综合(由导师所属三级学科组织)。

3)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50分,按学院统一制定的考核项目和打分表,按计划时间由各学科自行组织面试。具体要求:

①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由所在二级或三级学科的专家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

③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④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严禁接打电话,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不是复试小组成员的导师,可旁听所报考考生的面试环节。

⑤同一学科(专业)复试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

⑤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4)专业学位测试内容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执行统一的复试标准。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复试的成绩和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总成绩为200分(合格线12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综合面试150分。专业课笔试、面试之一没有达到合格线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按百分制)=(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学术型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在3级学科(未明确3级学科的按2级学科)内排序,根据招生名额合格考生按照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考生按所报考的研究方向选择有招生指标的导师,导师只能在复试后按总成绩排名在录取计划数之内的考生中进行选择,只有在高分考生出现放弃选择时,报学院批准才可顺次从紧邻的下一个考生进行录取,不得出现跳跃录取。导师必须按计划数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复试成绩公布后8小时内)不录取考生的导师应及时向学院说明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复试成绩公布后8小时内)选择导师,未找到导师录取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报学科的录取资格。

4、专业型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统一排序,由高向低顺序依次按招生计划录取36名。导师选择:最终总成绩排名1-22名的学生(含夏令营优先录取考生),按一级学科实行师生双向选择;总成绩后23-36名(含调剂生)由各二级学科确定按固定指标分配导师,供学生选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招生指标分配按制定的《动物医学学院2019年各学科导师招生计划》执行。不含兼职导师数,每名导师最多可招收硕士生限额:教授3名(学术型不超过2名)、副教授2名(学术型不超过1名)、首聘导师1名。非全日制专硕和专项生不计算在总额内。

七、调剂

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原则上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首先在二级学科内调剂,不能满足时可在一级学科内调剂。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要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在满足兽医专业要求条件下,学术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由前向后调剂。

调剂工作在第一批复试工作结束后进行,根据各学科生源余缺情况,由考生自行填报调剂申请表报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第二批复试。

5、对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学科应积极向校内外其它招生单位的相关相近专业推荐调剂。

6、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7、校内调剂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填报“校内调剂申请表”(在吉林大学招生网下载),送交接收调剂学院。学院将拟调剂汇总名单统一报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调剂。

8、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八、信息公开

1、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它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2、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3、在调档审查后,学校招生网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纪委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后处理。申诉电话为(043187836117;学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3187836405

九、违规处理

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时间安排

见附件

动物医学学院

2019319

附:时间安排

319

下发复试通知

325

830153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全天体检

兽医楼101

326

8301030

专业课笔试 上午体检

科学讲堂100教室

1300-1700

外语听说测试

科讲100106107

1330-1630

阅卷

兽医楼会议室

327

830—1130

硕士面试

科讲106107301306402

13:30—16:30

硕士面试

科讲 201203204205206

328-48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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