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科研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改革方案》(校党发[2015]33号)文件规定,按照《人兽共患病研究所业务副职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现公开招聘人兽共患病研究所业务副所长2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熟悉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坚持与时俱进,注重调查研究,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学校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具备优良品质,光明磊落、公道正派,不争名利、敬业奉献,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宏观驾驭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素质。
4.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
(二)任职资格
1.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任职期间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科研管理工作中。
3.年龄要求。任职的年龄原则上应当未满57周岁(196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所长开展工作。
二、实施方案
详情见附件1附件1:人兽共患病研究所业务副职换届工作实施方案.doc。
三、报名时间及上交材料
请应聘人员2019年3月15日下午16:00前将《人兽共患病研究所业务副职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附件2:人兽共患病研究所业务副职应聘报名表.doc送交学院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周靓
电话:87836160
办公地点:兽医楼
电子邮箱:419325378@qq.com
附件1:人兽共患病研究所业务副职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人兽共患病研究所业务副职应聘报名表
动物医学学院党委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