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科、各位研究生: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落实《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研究生中期考核要求、规范考核内容和组织实施细则、提高论文质量,现通知2023年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目的
中期考核旨在通过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强化研究生培养学科及指导小组依据制度按计划、分阶段规范培养,督促研究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学位论文,加强对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以提高研究生培养的整体质量。
二、中期考核的对象
全体2021级研究生(博士与硕士)以及延期研究生(导师指定论文工作需要再次中期考核的)。
三、中期考核的内容
中期考核主要依据《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
1、文献阅读情况;
2、学术活动参加情况;
3、论文选题的科学性,是否具有重大理论或应用价值;
4、实验设计周密、合理性;
5、研究方法的可靠性;
6、阶段性成果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
7、进度按计划的完成情况;
8、学位论文能否顺利完成。
四、中期考核的时间、组织、方式、步骤与要求
(一)第一阶段(11月9日-11月17日):
1、各指导小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考核组,并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考核方式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2、研究生如实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认真总结已完成的实验内容,汇总阶段性研究成果,总结实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实验进度完成情况。
3、考核组对研究生填报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真了解、分析研究生实验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课题进展、全面完成的可行性,特别要指出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最后对综合考虑研究生学习、实验的全面情况,给出考核结果。
4、考核组将研究生的《吉林大学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上交至学院研究生科研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11月20日-11月24日):
1、学院培养委员会审核上报的《吉林大学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选取部分论文工作进展不佳的研究生进行ppt汇报,并给出考核意见。
2、研究生如实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中期考核内容。
五、中期考核的成绩评定
1、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正常的论文写作与课题研究。
2、中期考核不通过者,根据课题可行性考虑重新开题或在6个月后重新组织考核,并延期半年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研究生科研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