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学院博士学位授予规定
(研办2009-03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学位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吉林大学农学部关于下发《农学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部发[2008]14号)精神,结合学院各学科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制定本规定。学院博士研究生,在3年的学习过程中,必须达到下述四个方面的要求才能考虑授予博士学位。本规定从2008级开始执行。
一、学分
课程学习必须修够至少16学分。其中必修内容12学分,含必修课10学分,必修环节文献阅读、开题报告及学术活动2学分。选修课选够4学分。
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考试采用百分制, 60分合格。
二、培养过程
1、文献阅读
专业文献阅读及报告是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掌握学科发展动态的有效手段,是培养研究生独立获取知识能力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阅读有关本专业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英文文献不少于30篇),阅读时间为第一到第二学期。研究生完成专业文献阅读后,要对阅读的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并撰写综述报告。综述报告不少于5000字。经指导教师批阅后给出成绩。文献阅读及报告在第二学期中(一般为5月份)完成。未能完成文献阅读及综述报告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尽早确定论文选题范围,最迟应于第三学期中旬(一般为10月份)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应由学院负责组织公开进行。开题报告的原始材料学院保存至学生毕业备查。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目的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创新点、研究的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指标、研究期限(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等,开题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不少于3000字。导师及有关专家对其上述各方面提出质疑,通过者才能进行论文撰写,未通过者3个月后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将不能参加本届研究生的博士论文答辩。开题报告的有关材料由所在学院保存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备查。
3、学术活动(阶段性成果报告)
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至少4个内容以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公开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不包括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开题报告后,在论文工作期间结合论文工作至少公开举行1次论文阶段性成果报告。考核结果由学院保存。
4、论文工作
为全面训练博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培养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其创新意识及开拓精神,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完成合格的毕业论文。达到国内或国外重要学术刊物可以接受并发表的水平,应对国家建设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为此于第二学期末,博士生在导师指导和充分占有资料的前提下选题、计划与设计,开题论证报告通过后实施科学研究工作。在总结、分析实验、观测和调查材料的基础上,按规定的统一格式撰写与装订论文,经指导教师审定后由研究生处交5名校外专家进行评阅。在此基础上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其中应有1~2名校外委员,答辩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5、论文中期检查
在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时间为第四学期末(一般为6月份),要统一组织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由本学科相关专家统一组织并制定考核内容及要求,对于科学研究的实验设计、实验技术路线、关键技术指标及相关实验数据、实验进展等进行严格检查,研究生出了提供纸质报告外,通过幻灯的形式向专家进行汇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限令一定期限内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正和补充,择日再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进入学生的教学档案,研究生院将随机抽查。凡不符合要求者,限期重做,并延期毕业论文答辩。
三、论文发表
1、博士生必须在毕业前以第一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并且是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收录刊物发表至少一篇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研究论文,通讯作者为指导老师。所发表的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投稿前必须就署名、投稿杂志的类型、级别和稿件内容等问题交导师审阅;发表时间最晚不能超过毕业时间。
2、未按要求发表论文的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3、在毕业前论文未能发表的,持有刊物编辑部的录用通知的,原则上视为未按要求发表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四、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完稿后应向研究生办提交答辩申请,并由研究生办进行答辩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分情况、开题情况、中期检查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等。
2、按研究生处规定的时间提交参加盲审的论文。
3、在正式答辩时间前各学科应组织预答辩。
4、正式答辩结束后,在研究生处和研究生办的指导下填写各种表格及办理有关毕业手续。
5、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可进入学位授予工作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