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简称“办法”)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成立复试命题工作组(下设命题小组),成立复试小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
三、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2.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3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3.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4.考生须查询学院网站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名单,按要求现场报到。
5.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方向(领域)进行复试。
四、复试准备工作
1.召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细则。
2.由各系、学科确定参加复试小组成员及秘书。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各系、学科须将本单位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前报学院,以便学院在考生报到后复试前将有关事项张贴或上网公布。
3.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应做好保密。复试试题、答案均应出A、B两套,由学院随机抽取使用。复试试题、答案、试卷应存档。出题教师由学院统一在考前依据《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人员确定办法》确定,各学科及任课老师不得进行辅导等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4.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复试工作人员(包括复试评委和记录人员)、命题教师须与学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5.组织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有问题考生要及时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限期对考生予以答复。资格审查时,应按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明确审查的具体项目与内容,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应由审查人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保存三年。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补充材料,如外语水平证书、获奖或荣誉证书等。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主要方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聘请公共外语专业教师进行考试,每人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总分50分(其中听力30分、口语20分)。
(2)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由学院统一安排,跨学科考生须加试-兽医综合(由导师所属三级学科组织)。
(3)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总分150分,按学院统一制定的考核项目和打分表,按计划时间由各学科自行组织面试。具体要求:
①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由所在二级或三级学科的专家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
③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④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严禁接打电话,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⑤同一学科(专业)复试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
⑤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4)专业学位测试内容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执行统一的复试标准。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复试的成绩和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其中专业课100分(合格线60分),综合面试150分(合格线12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学术型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在学科方向(二级学科)内排序,根据导师招生名额,合格考生按照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由初试总成绩优先级顺序。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考生按所报考的学科方向选择有招生指标的导师,导师只能在复试后按总成绩排名在录取计划数之内的考生中进行选择,只有在高分考生出现放弃选择时,报学院批准才可顺次从紧邻的下一个考生进行录取,不得出现跳跃录取。导师必须按计划数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复试成绩公布后24小时内)不录取考生的导师应及时向学院说明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复试成绩公布后24小时内)选择导师,未找到导师录取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报学科的录取资格。
4.专业型考生按总成绩统一排序,由高向低顺序依次按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由初试总成绩优先级顺序。导师选择:初试成绩前50%(前27名,含推免生)的学生,按一级学科实行师生双向选择;总成绩排后考生(含调剂生)由各二级学科确定按固定指标分配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
5.学院内二级学科调剂需要进行二次复试,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招生指标分配按制定的《动物医学学院2023年各学科导师招生计划》执行。不含兼职导师数,每名导师最多可招收硕士生限额:教授3名(学术型或专业型均不超过2名),副教授2名(学术型不超过1名),首聘导师1名。专项生不计算在总额内。
七、关于调剂
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原则上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首先在一级学科内调整,不能满足时可跨专业调剂。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重点强调兽医专业学位报考对本科专业条件要求)。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少民计划”和“士兵专项”要求按学校规定执行。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八、信息公开
除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外,做好以下信息公开工作。
1.学院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三天。
2.在调档审查后,学校招生网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纪委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后处理。申诉电话为0431-87836158秦书记;学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31-87836405李老师。
九、违规处理
严格按“办法”规定执行。
十、分组安排
面试考核小组(暂定)
1.基础兽医学组
2.临床兽医学组
3.预防兽医学组
4.兽医公共卫生学组
5.兽医硕士组(1组、2组)
十一、时间安排
2023年3月21日-24日,具体分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时间安排
日程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3月15日 |
|
下发复试通知 |
|
3月21日 |
8:30—16:30 |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
兽医楼活动室 |
3月22日 |
8:30—10:30 |
专业课笔试 |
科学讲堂400、502 |
|
13:00-17:00 |
外语听说测试 |
科学讲堂400、502 |
|
13:30-16:30 |
阅卷 |
兽医楼会议室 |
3月23日 |
8:30—11:30 |
硕士面试 |
科学讲堂504、505、605、606、607、608等待室602 |
13:30—16:30 |
硕士面试 |
科学讲堂504、505、605、606、607、608等待室602 |
3月24日 |
8:30—16:30 |
二级学科调剂复试 |
学院三楼会议室 |
3月28日前 |
|
公布考试成绩 |
学院网页 |
动物医学学院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