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19
2025年12月份提交答辩申请的博士研究生共9名,经办公室审核,翟少华等9名同学的学术成果满足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现将已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同学的学术成果予以公示,学术成果原件公示地点在全重楼410办公室。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科研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7836405
学院电话:0431-87836150
动物医院电话:0431-87836297 或 87836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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